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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中医医院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4-03-07 审核:党委办 作者:采购办 浏览: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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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澜沧县中医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将以近期开展澜沧县中医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采购项目,现诚邀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澜沧县中医医院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1.2采购单位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1.3交货地点:澜沧县中医院内

1.4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医疗收入)

1.6采购上限价:40000.00元

1.7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

1.8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

1.9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1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1.12质保要求:质保期最低不能低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时间或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公告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说明:

2.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202403122400分止。

2.2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报名事宜中要求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以下网络方式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前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lcxzyyycgb@126.com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申请人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无须派人参加会议,询价结果将由采购人届时通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购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经营范围不符合的不予报名);
3.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能及时维护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能力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电话无法处理的问题,最迟1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修理现场进行修理维护;

3.8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或经营等相关证件;其中贸易公司投标的须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中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中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货物相关内容),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应具备相关产品的《产品备案凭证》及《产品信息表》(不在强制要求的产品除外)并具备相关销售资格

3.9投标人应为:有能力履行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制造商或销售商;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将优先选用主要产品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长期授权书的产品

3.10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止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发生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招致任何第三方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代为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人蒙受的所有损失; 

3.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携带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一份(要求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网络报名及购买文件。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的,将视作无效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可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近期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余资料均须按要求提供;若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则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2023101112月)的社保缴费明细,且必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或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查询到相关身份信息。否则,视作提供虚假身份证;

4.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3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或经营等相关证件。(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应具备相关产品的《产品备案凭证》及《产品信息表》(不在强制要求的产品除外)并具备相关销售资格;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其中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中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货物相关内容);

4.4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提示: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报名将不予接受。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报名不合格或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项目采购人概况:

5.1采购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中医医院内                                    

5.2采 购 人:澜沧县中医                       

5.3联 系 人:师(业主)                                 

  5.4联系电话:0879-7229862    13577955829

、项目采购货物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1

注:1.详细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以上采购价包含货物价值、运杂费、安装费和投标商应承担的税费等费用。

2.供货商收款时,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未按要求提供者,招标人不予支付货款)

 

 

采购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编制日期:202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