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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审核:党委办 作者:文化建设组 浏览: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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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疫情处于由德尔塔毒株引起的第四波疫情上升期,新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


我县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仍在高位运行,国内多个省份和省内局部地区出现本土病例。此外,元旦、春节和寒假临近,人员流动频繁,新冠肺炎与其他呼吸道传播疾病叠加导致防控难度剧增。为认真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防控政策。


 2.主动报告行程。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健康码异常 (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澜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 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具体行程,并 按现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 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若发现身边有未及时报备人员,请积极向 所在村(社区)报告。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国内低风险地区,特别是有本土病例 的地级市来(返)澜人员鼓励主动到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并做好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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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必要不聚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 抵边村(社区)暂停杀猪宴等非必要宴请,不得举办跨村之间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 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指挥部备案。


5.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 防疫“三件套”以及“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防护“五还要”。出入机场、火(客)车站、酒店、旅游景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自觉扫“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 亮码(卡)、测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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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积极接种疫苗。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 最有效手段,请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预约接种,已接种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满 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 加强针;60 岁以上老年群体,符合接种条件的应主动尽早接种, 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感染和重症风险。 


7.规范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防 疫卡点、边防检查、一线值班执勤人员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冷 链食品、交通运输、快递物流、农贸(集贸)市场等行业从业人 员及外籍在澜人员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开展核 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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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严格边境乡人员出入管理。非必要不前往边境乡,确须前 往雪林乡、糯福乡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单位或属地指挥部、目的 地村(社区)提供的证明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 程做好个人防护;离开边境乡需提供所在边境乡指挥部出具的出 行证明及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级管理期间,全县抵边村(社区)暂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进不出,特殊原 因需要进出抵边村(社区)的,根据属地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9.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组织、协助、 运送、引带他人偷越国(边)境,不得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 员,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鼓励广大群众积 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 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造成严重 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